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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法院: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 共筑校园安全防护网

2026年01月29日 18:45:50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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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精神,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近日,罗江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德阳市罗江区第四幼儿园,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分层、精准的法治宣讲活动,旨在提升教职工依法保教水平,启蒙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注入司法力量。

聚焦教职工:以案为鉴,明晰法律责任与义务

面向全体教职员工,法治副校长结合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司法案例,特别是与幼儿园教育管理职责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为老师们讲述了一场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题讲座。法治副校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专章,深入阐述了幼儿园在安全管理、预防侵害、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方面的法定责任。通过真实案例的裁判要旨与法理分析,明确指出了教育教学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引导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保护职责,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理念,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管理和保教实践,切实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格守护者。

关爱小朋友:寓教于乐,播撒自我保护法治种子

针对幼儿身心特点,法治副校长精心准备了以“保护我们的小秘密”为主题的互动法治小课堂。运用生动的卡通形象、情景模拟游戏等形式,用孩子们能理解的语言和方式,引导他们,初步了解身体属于自己的概念,认识隐私部位;学习区分友好、必要的接触与令人不适的接触;鼓励他们在感到不安或受到不当触碰时,勇敢说“不”,并第一时间向信任的家长、老师报告。

课堂上,孩子们积极参与,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了一次法治启蒙,初步建立了自我保护的意识和基本能力。

此次入园宣讲活动,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院人将以法治副校长工作为纽带,持续关注校园法治需求,用司法的温度和力量,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守护他们安全、阳光地成长。(供稿/供图:罗江区人民法院 段小兰)

编辑:曾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