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法院:司法重拳护生态 增殖放流续生机
2025年07月08日 14:03:35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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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两千年前孟子曾告诫世人,过度捕捞终将自绝生机。今日的长江流域之上,也高悬着司法利剑,以法治守护生生不息。近日,10万尾鱼苗跃入碧波,这既是对生态损害的司法修复,更是对“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古老智慧的当代诠释。

2020年12月31日,什邡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明确什邡市境内天然水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为禁渔期。但在此期间,邹某某、郑某某二人在禁渔区顶风作案,使用输出电压超过1002伏的特制电鱼设备展开“绝户式”捕捞,后二人将捕获的野生鱼贩卖给梁某某等三人进行牟利。
什邡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某、郑某某长期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造成水生生物资源严重损害,犯罪情节严重,分别判处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郑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梁某某等三人缓刑,并判令其支付相应生态修复金。

近日,法院对该案件中的生态修复工作进行了全程参与,以确保10万尾鱼苗投放到位,希望能通过本次生态修复,有效恢复受损水域生态系统,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司法效果。下一步,什邡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古人朴素的生态智慧,恰是当代环境司法的精神源头。什邡法院将持续以最严密法治守护长江流域,让每一起判决都成为生态文明的生动注脚。(供稿/供图:什邡市人民法院 夏智宇)
编辑:王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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