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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调解化纠纷 温情司法暖人心——罗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离婚纠纷

2025年05月16日 19:01:55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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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至2024年期间,李某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因女方万某(患有抑郁症)及其监护人未到庭参与诉讼而撤诉,案件陷入僵局。2025年4月,李某再次向本院起诉,请求与万某离婚,与此同时,万某又以扶养费纠纷起诉李某,要求李某支付夫妻间扶养费2万余元,立案庭立案法官审查发现本案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积怨很深。立案法官敏锐的察觉:若不妥善处理该案,双方矛盾不加以调和,有可能会发生更大的纠纷。立案法官通过电话第一时间向李某了解具体情况。

4月26日下午,李某从浙江务工地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声泪俱下的向立案法官哭诉:其起诉两次,被告均不配合,导致无法调解,自己父亲在自己小时患精神病,前一两年因患癌症去世,妹妹亦患精神病,自己与母亲靠在外务工维持家庭经济及偿还治疗父亲疾病拖欠的债务,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如再无法离婚,自己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了?此次请假回来处理案件,如不能够及时处理,自己在外的工作也将无着落。立案法官及时做李某的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亦向其告知万某也向法院起诉索要扶养费的案件,请相信法院会及时妥善处理双方的纠纷。

为打破僵局,立案庭法官立即联系万某母亲,深入了解万某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及万某对婚姻的意愿。在得知万某因残疾无法到法院,因残疾产生医疗费用,家庭经济也十分困难后,立案庭法官立即向万某所在地的社区干部了解情况,社区主动依法指定万某母亲作为万某法定监护人,在辖区社区干部的配合下与监护人充分沟通,约定于次日上午先在法院进行沟通、协调。

28日上午,万某母亲、万某继父及李某如约准时到达法院立案庭,立案法官采用“背对背”(面对面怕激化双方矛盾)的调解方法,清楚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无数次的将双方当事人意见与对方沟通、交换,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及双方当事人的生活现状,释法析理,将利害关系向双方当事人讲明、讲透,逐步将双方当事人的差距缩小,通过一上午的努力,最终双方对离婚、对万某的医疗费、经济帮助、万某离婚后的生活、监护等问题达成初步意见。

下午,考虑到万某的身体状况,立案庭法官特事特办,立即向院主要领导汇报,主动巡回到万某家中,征求万某意见后,最终确定了调解方案。李某将补偿的现金通过各种方式凑齐后,立案法官与社区干部一道,将李某自愿支付的经济补偿金5万元通过微信转给万某监护人,万某及其监护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回到法院领取法律文书两案结案,双方多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立案庭创新诉讼服务模式,针对特殊群体,采取“上门调解+社区联动”模式,通过多渠道努力,仅用两天时间彻底化解当事人多年诉求,在充分保障弱势方权益的同时,维护婚姻自由,彰显司法温度。

罗江法院立案庭将在今后的为民诉讼服务中,继续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以实质解纷为导向,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有尺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供稿/供图:罗江区人民法院 寇翠平)

编辑:郭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