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法院:“子债父偿”,法律怎么说?
2025年04月17日 16:03:05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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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儿子去世后遗留的债务,需要父亲偿还吗?
继承不是“白拿”,债务也得管:想象遗产是一个“大礼包”,里面可能有房子、存款,但也可能有欠条。法律规定:你拿了遗产,就得在遗产范围内帮逝者还债。拿多少遗产,最多就还多少债,超出部分不用自己掏腰包。
放弃继承=不背债
如果遗产还不够还债,继承人可以果断“拒收”遗产(书面声明放弃继承),这样就不用还债。但是,最好有一个继承人作为遗产管理人来“善后”,毕竟,诚实守信乃立身之本。“替子还债”12载的“中国好人”丛慧玉,太让人心疼,但为人父母,处理好子女的“身后事”,也是诚信之举。
真实案例解析:
小王是个养殖户,欠了饲料厂20万货款,后来不幸去世。王爸爸继承了小王唯一财产——一套值60万的房子。饲料厂起诉王爸爸,要求还钱。
法院怎么判?
王爸爸要还钱,但以房子价值为限,如果房子值60万,债务有50万,王爸爸需全额偿还;如果房子值45万,债务有50万,那最多还45万,剩下的5万王爸爸不用管;王爸爸放弃继承,不用还钱;如果王爸爸放弃继承,当然可以不还钱!但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做出。
债权人怎么办?
诉讼中,王爸爸预估房子价值大概在45万,加之“白发人送黑发人”,实在无法面对小王生前的债务纠纷,于是在房子处理前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材料放弃继承。那饲料厂又该怎么办?
因为王爸爸是小王的唯一继承人,饲料厂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当地民政部门或村委会作为遗产管理人,继续诉讼、执行,最终拍卖房子还债。假如,是假如,遇到房价暴涨,小王留下的房子卖出了52万的“高价”,还完债还剩了2万,那就是为国家、集体作贡献了。
重要提醒:
“父债子还”是误区!法律从不要求家人用自己存款替逝者还债,除非你自愿。
遗产是“带刺的玫瑰”,继承前一定算清账:
资产 > 债务?可以继承,剩余归自己。
资不抵债?可以选择放弃!
债权人注意!如果欠你钱的人去世了,记得3年内找继承人要债,过期可能要不回!
总结:遗产继承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需同时承担相应债务。行使继承权前,应当全面核查遗产状况,作出理性选择。
法条快递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供稿:罗江法院 王红梅)
编辑:宋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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