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法院:超车引发连环撞,无责车辆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5年04月16日 16:01: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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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超车操作引发三车连撞,全责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拉上无责方分摊赔偿",被法院明确驳回!什邡法院判决直指交强险制度的本质——"无责赔付≠无条件赔",赔偿责任必须严格遵循损害因果链。
案情简介
罗某驾驶A车在道路上行使时,与廖某驾驶的B车相撞,后A车又与陈某驾驶的C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廖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廖某、陈某无责任。
庭审中,A车交强险保险公司华某财保公司辩称,已赔付廖某28,031元,本次事故系三车事故,虽然陈某无责,但其驾驶的C车在某农财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廖某本案中主张损失应由某农财保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无责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罗某、廖某陈述,罗某驾驶的A车从左侧超车时,与对向车道廖某驾驶的B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同向车道陈某驾驶的C车相撞。C车未与B车发生直接或间接碰撞,与B车驾驶员廖某受伤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对本次事故及损害结果都不具有过错,因此陈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即某农财保公司无需在交强险内承担无责赔付责任。
法院判决
一、华某财保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廖某交通事故损失3,802.78元;二、驳回廖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晓法说案
交强险包含有责赔付和无责赔付两部分,但无责赔付不代表无条件赔付。无责机动车与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时,才适用无责赔付,否则无需承担无责赔付责任。
比如,甲、乙两机动车与行人丙发生交通事故,若甲车先撞到乙车后,乙车又撞到丙,造成丙受伤,甲全责、乙无责,但丙的损害与乙之间有因果关系,此时乙车应当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甲车先撞到丙后,甲车又继续滑行时撞到乙,造成丙受伤,乙车没有接触到丙,甲全责、乙无责,此时丙的损害与乙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那么乙就无需承担无责赔付责任。
交强险有责赔付的限额为:医疗费18000元、死亡伤残18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交强险无责赔付的限额为:医疗费1800元、死亡伤残18000元、财产损失100元。(供稿:什邡法院 谭池婷)
编辑: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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