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法院:交通事故起纷争 耐心调解促结案

2025-02-28 11: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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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罗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无交警部门责任事故认定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情简介:2024年6月,刘大爷驾驶三轮摩托车右转弯时与小黄驾驶的搭乘小张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小张、小黄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事故地点无监控,交警部门无法判定成因、亦无法做出责任认定,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证明事故发生。而小黄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是小张从租车行租赁的,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协商未果,小张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异议,各方都有调解意愿。同时,小黄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也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以及刘大爷的三轮摩托车、小张从车行租赁的二轮电动车都因本次交通事故受损产生维修费,为避免后续诉讼,减轻诉累,各方当事人同意在本案中一并调解处理。

但对于赔偿的具体金额各方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于是承办法官先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赔偿方案,计算包括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后的剩余金额由刘大爷、车行各承担一部分,小张再自行承担一部分,小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与其损失互相抵消;刘大爷的车辆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车行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和车行协商。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沟通的调解方式,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最终都同意了该调解方案。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柔性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也避免了产生后续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任何一个小的细节疏忽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供稿:罗江区人民法院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