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社区”妥善化解一起离婚纠纷

2025-02-13 14:43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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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上午,在罗江法院家事审判庭中,随着原告魏某与被告叶某及双方代理律师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原告魏某与被告叶某的离婚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场历经三次起诉,争议巨大,持续三年之久的离婚纠纷,在罗江法院法官及翰林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妥善化解,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春花与阿贵于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各自均带有一女。婚后,夫妻双方勤劳持家,阿贵起早摸黑贩卖蔬菜,春花经营二手房,创造积累了一定的财富。为使双方关系更加稳固,两人于2011年生育一子。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双方性格上的原因,加之生活中的矛盾,导致双方感情渐渐出现裂痕。2022年10月春花第一次起诉到院,要求与阿贵离婚。阿贵在律师的帮助下,提出春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在未与其商量情况下大量转移现金,双方购置的房屋出售后也未将款项上交家庭,并提出为了小孩不愿意离婚,后春花撤回起诉。2023年,春花再次起诉来院要求离婚,阿贵不同意,并提出如要离婚,需将转移的财产分割。双方因协商未果,春花再次撤回起诉。

2024年,春花再次起诉来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查阅了原来两次卷宗,并向原承办法官了解了案件审理情况,希望能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开庭前,办案组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调解,但未果。春花表示自己没有转移钱,钱都被骗了,也报案了,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卖房款也是回了银行卡的,同时以旧换了新房,现在离婚,唯一的一套房自已也放弃了分割,算是对阿贵的补偿。对此,阿贵不予认可,其表示,自已不识字,家里的存款均由春花在管理,自己起早贪黑挣的钱,至少80万元全被春花转移了,现在自己得了糖尿病,不能劳累,春花不把该拿回的钱拿回来分,他就不同意离婚,并扬言如果离了,春花也不得好过。因庭前调解未果,12月26日,承办法官依法开庭审理了该案,通过诉辩陈述意见、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承办法官对双方的婚姻感情、子女情况、财产状况进行了充分调查。鉴于该案的特殊性,休庭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宣判,而是结合庭审情况,多次背靠背地给双方律师、当事人做工作,力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承办法官将该案情况,通报给翰林社区杨雅洁书记,希望他们一是稳控、疏导阿贵的情绪,二是通过政法系统矛盾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托给他们,请求社区协助做调解工作。翰林社区收到案件后,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及近亲属做调解工作。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促使春花与阿贵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既妥善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避免了因婚姻家庭纠纷可能导致的极端事件。

该案的圆满化解,得益于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机制的建立以及政法委矛盾调解平台的规范化运行。下一步,罗江法院将加强与社区、派出所、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用好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机制,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有效化解。(供稿:罗江区人民法院 刘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