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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罗江法院成功处理一起恶意规避法院执行案件。
基本案情:
某甲与某乙民间借贷纠纷,经判决,某甲应偿还某乙借款12万元,某甲未依法履行判决义务,某乙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某甲长年外出,下落不明。执行法院调取了某甲的交易记录,发现其有大额收入和支出。进一步调查发现了某甲的电话号码。联系某甲后,执行法官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的后果,某甲谎称在广东,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院对其作出罚款处罚,某甲仍不履行判决义务。随后,执行法院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某甲归案后,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还款计划,但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
某甲无视生效判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判决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任何试图规避法律责任、挑战法律权威和严肃性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通过对某甲的严厉制裁,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理、企图逃避执行的人认识到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对其他潜在的拒执人员起到了强大威慑作用,促使更多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供稿:罗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