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法说案】男子醉驾载人被判刑:双双受伤伤不起,酒后载人“驶”不得!

2025-01-09 18:36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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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黄某饮酒后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不符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其朋友曾某回家,后驶入道路左侧田地里后摩托车侧翻,造成该车及田地内农作物受损,黄某、曾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承担全部责任,曾某不承担责任。经鉴定,黄某血样乙醇含量为91.0mg/100mL;曾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黄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约10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且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书面谅解、初犯等量刑情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黄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黄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朋友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本案被告人不仅遭受了伤病的痛苦,也损害了朋友的情谊、更为之赔偿了巨额的损失,确属得不偿失。 

临近年关,走亲访友、团年聚会活动增多。举杯欢庆时,莫忘交通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让酒驾成为团圆路上的“绊脚石”,以谨慎之心守护平安年,以责任之行共筑法治路。(供稿:什邡市人民法院 邱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