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法院:两地法院联动 切实保障案款执行到位

2024-11-04 12: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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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绵竹法院!我一直都很担心这笔钱拿不回来了,如今能够在没有缴纳任何其他费用的情况下,顺利领取到案款,再次感谢所有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案款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王某向绵竹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王某申请执行何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早于2017年2月17日立案受理,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绵竹法院立即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

2021年3月3日,被执行人何某因需要解除绵竹法院对其采取的相关强制措施,主动将案款及迟延履行金交至绵竹法院,但是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均无法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取得联系,故只能将案款提存绵竹法院。

2024年初,按照最高院要求对未发放案款进行清理,绵竹法院本着应发尽发的原则,努力联系未发放案款的案件当事人。5月初,绵竹法院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委托调查当事人情况,该法院及时向本院反馈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主任联系电话。经积极沟通协调,村主任答应去现场配合调查,并通知王某与本院联系。

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收到通知后主动与绵竹法院取得联系,因其在深圳打工,需要请假过来,担心不仅耽误时间还领不到钱,于是多次询问是否真的能收到执行案款、在领取案款时是否还需缴纳费用等,本院明确告知其能够顺利领取到案款并且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案件终本并不代表案结事了,只是暂时性、程序性的终结。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一直在起作用,终本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本案终本期间,由于强制措施的限制,给被执行人生活造成一定困扰,故只有全面、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通过两地法院的积极沟通、互相配合,终于顺利将沉甸甸的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手中,并将案件实结,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供稿:绵竹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