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法说案】偷手机、偷外卖,小偷小摸也触刑!

2024-09-05 20: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2024年4月,被告人丁某某在彭州市盗窃被害人李某一部OPPO手机(手机微信零钱余额5000余元),并用被盗手机两次在便利店盗刷香烟及物品。共计盗刷金额1370.9元。后被告人丁某某将被盗手机销赃,获赃款260元。

2024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丁某某趁外卖员送餐之机,共7次在什邡市城区盗窃外卖员外卖箱内的外卖。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什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被告人丁某某退赔相关损失。

法官说案

盗窃行为危害社会秩序,侵害他人财产利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需要注意的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可能构成犯罪,将受到刑罚处罚。盗窃行为,一旦实施即为违法,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触犯刑法,手摸伸,伸手必被捉!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第一款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供稿/供图:什邡法院 邱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