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办好民生“小案”,温暖“未”“她”护航

2024-08-30 11: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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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

家事案件既关乎“小家”幸福和睦,也关乎“大家”和谐稳定。什邡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万家灯火。

以法为盾,护“她”平安

李某(女)与曾某(男)原系情侣,分手后曾某多次到李某住处对其进行纠缠、骚扰。后李某向什邡法院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曾某骚扰、辱骂、跟踪及威胁李某。2024年7月5日,什邡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曾某辱骂、威胁及骚扰、跟踪李某,并向曾某及其所在的村委会、派出所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旨在形成三方联动,全方位保障李某的人身安全。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曾某无视禁令,对李某实施殴打等行为,其行为严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要求,李某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2024年8月27日,什邡法院干警前往拘留所对曾某依法作出训诫,并告诫曾某若再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曾某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

什邡法院在此提醒,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判文书,这种效力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禁令,而是违反后所要承担的严厉法律制裁。施暴者一旦违反禁令,将会面临被训诫、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爱提示,护“未”成长

 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近日,什邡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中,随案发出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守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王某(男)与刘某(女)于2011年结为夫妻,并于2012年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因缺乏沟通,时常产生矛盾争吵不断,后王某于什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认真了解案情,经过多次调解未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同意离婚。考虑到离婚当事人子女尚未成年,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提醒双方肩负起对未成年子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需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为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小案小事”系民生,一枝一叶总关情。什邡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站稳人民立场,坚持能动履职,切实做到“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供稿:什邡法院 任柳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