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司法局“四举措”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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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广汉市司法局“四举措”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
健全“四级三能”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全面建成广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档升级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构建覆盖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让群众获得“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的随身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48件,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6件,涉案金额136万元。利用“三书”模式,开展农村闲置资产使用权流转项目7件,为盘活农村资产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新途径。
创新乡村普法宣传教育方式。积极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将“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三送”活动、“民法典”专题讲座、村(社区)“两委”班子以及“法律明白人”法治教育培训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对《民法典》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结合发生在村(社区)群众身边涉及合同、物权、侵权责任和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发放法治大礼包(含宪法宣传袋、民法典围裙、民法典宣传资料)等共计3000余份。
运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机制。在全市选聘28名优秀律师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为村两委、村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村组,通过“以案释法”“田间说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16场次,举办法治讲座6场次,提供法律意见47件,化解遗产分割、邻里边界、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3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58件(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758份。协助村两委审查把关法律文书14件。
深化人民调解解民忧服务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建设,有力推进诉源治理。准确判断和科学把握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规律特点,坚持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设立民事纠纷调委会驻法院工作站、汉州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有效降低了案件诉讼率。目前,全市已建成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21个,5个“公调对接”工作站,今年1-8月,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农村地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7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108件,累计协议金额4745.62万元,为全市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广汉市司法局提供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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