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中院唐爱民同志荣获“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2021年04月23日 09:51:43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四川新闻网消息 4月22日上午10时,四川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成都隆重召开。大会现场宣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900个集体“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400名同志“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德阳市政法系统仅两名同志获得表彰,德阳中院唐爱民同志为其中之一,被授予“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个人简介

唐爱民  中江县柏树乡紫桥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德阳市中级法院员额法官

主要荣誉

◆ 2020年9月,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 2018年6月,被中共德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 2019年7月,被中共德阳市委评为“德阳市优秀共产党员”

◆ 2016年3月,被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三等功

先进事迹

2015年7月,唐爱民同志被组织选派到中江县富兴镇辉山村担任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唐爱民同志认真履行第一书记职责,广泛宣传法律,积极组织所在村村干部到中江县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开庭审理,不断提高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认真开展每年为村民办理十件实事“承诺践诺”工作,使该村在2015年当年各项工作有大幅提升,一举摘掉“软弱涣散”的帽子,2016年6月唐爱民同志被富兴镇党委评为优秀党员。

2018年7月,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院党组再次选派唐爱民同志到条件更为艰苦的中江县柏树乡紫桥村担任第一书记。唐爱民同志对院党组的决定坚决服从,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困难,在做通家人的工作后迅速投入工作。

2018年紫桥村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尚有24户贫困户居住在土坯房,唐爱民同志紧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的硬骨头,一户一户地做工作,一块一块地的协调,确保了该村所有贫困户如期实现安全住房目标,同时通过“两建三改”等工作,极大提升贫困户居住条件。两年多以来,积极争取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社会帮扶资金近32万元,村民积极筹资10万余元,使用易地扶贫附属设施建设经费30余万元、移民后续帮扶建设资金20万余元。完成村道及社道硬化2.8公里,完成塘堰整治3口,新增错车道3处;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35盏、沟渠整治300余米;安装便桥安全护栏18米。极大改善了村民通行条件,夯实了农业水利设施,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唐爱民同志还坚持基层自治、德治、法治同频共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坚持“会前讲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期间,进行“扫黑除恶”专题辅导1次、“禁毒知识”专题宣传2次,调解村民果树所有权纠纷、邻里承包地纠纷、邻里排水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建房工程款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10余起,接受群众交通事故赔偿、水产养殖非正常死亡、民间借贷等法律咨询20余人次。有效地将纠纷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院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敬老爱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引导村民形成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唐爱民同志在工作中,注重产业支撑。推动紫桥村在中江柚、藤椒、羊肚菌、芦笋种植,黑山羊、生猪、肉鸡养殖不断扩大规模。目前,紫桥村新发展藤椒种植50余亩;母柚院30余亩,移栽平均树龄45年的母柚300余棵;流转土地50余亩引进生猪养殖业主,提升生猪规模化养殖效应。为激发群众勤劳致富、自力更生的内生动力,唐爱民同志积极向亲朋好友、全院干警宣传推销柏树乡当地特色农产品中江柚,免费成为紫桥村的推销员、运输员。近两年来,共计销售紫桥村中江柚6000余公斤,仅这一项农产品为当地群众增收3万余元。

驻村期间,唐爱民同志还积极参与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坚持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禁毒高危场所巡查、秸秆禁烧宣传引导、防汛排危、信访维稳等工作。和乡村干部一道做好村(社区)优化调整以及村组合并工作,确保两委换届有序平稳进行。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省级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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