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法院依法扣押被执行人丰田汽车一辆并成功执行案款3万元

2019年09月19日 17:13:40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四川新闻网德阳9月19日讯(樊柳 文/图)执行大会战第二天,广汉法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丰田轿车一辆并成功执行案款3万元。该案系申请执行人吴某某诉被申请人庄某、刘华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根据广汉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退还申请人40000元欠款,余款分期付清,但被申请执行人并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申请人向广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汉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司法调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经查,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广汉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经执行法官多方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还有一辆丰田汽车,但被执行人常年在外,难觅踪迹。执行大会战第二天一早,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焦急地说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正在南兴镇某停车场洗车,一接到消息,执行法官立刻报告分管执行副院长,调集司法警察2人,执行干警4人,一同立刻前往南兴镇。

赶到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车辆所在洗车场,被执行人正在洗车,执行法官告知其法院将依法查封他的车辆,并告知其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坚称其确实无钱可还,没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看到这次是“动真格”的了,被押解到法院后,提出希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后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在法院现场通过微信转款的方式共支付给申请人3万元整并订立余款的还款计划。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被执行人的态度,广汉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司法拘留,并依法对其车辆继续扣押。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经营许可证 编号:川B2-20100027
四川新闻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0901326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