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旌阳区检察院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先后与东湖乡政府和城北街道办达成“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并从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开展预防及对重点环节部位的监督和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调研等商定了相互协作措施:
在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中开展预防工作;预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助农事项资金的划拨和使用过程中发生职务犯罪;防止土地经营管理、征地补偿、土地租赁、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等环节上发生的职务犯罪,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