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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多措并举,构建监外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促使监外执行工作规范化,强化监督管理合力。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依靠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以确保监外执行各个环节都处于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之下。今年5月,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领监所检察科全体干警深入辖区内各派出所,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核查,为当前正在开展的“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他们依法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结合检察机关监外执行工作实际,与旌阳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制定《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联系制度》,通报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法律文书、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定期核对,及时总结交流,构建监外执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使监外执行工作规范化。
与此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认真设立监外执行台账,定期向上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汇报情况,同时,加强与本院有关科室、旌阳区政府和辖区居委会的联系,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监外执行监督管理的合力。
编辑: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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